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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数字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91制品厂兔子先生视频图书馆采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及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的正规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加强意识形态审查,建立数字资源意识形态清理排查常态化机制,确保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健康安全。

91制品厂兔子先生视频图书馆数字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并由我校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范围使用权的网络资源(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以及自建或参建的供校园网范围使用的数字资源(以下简称“数字资源”)。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91制品厂兔子先生视频图书馆网站提供的所有数字资源均受版权保护;图书馆对用户利用本馆数字资源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为加强对图书馆网络数字资源使用的规范管理,保护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规范用户使用行为,保障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切实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不得连续、系统、集中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电子资源等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2.用户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文献通过电子邮件或复制等方式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的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馆电子资源,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文献进行非法牟利活动。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需要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时,一定要事先征得图书馆同意,并保证该服务器不用于校外IP通过它访问本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用户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有损国家利益的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5.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如下处理:

(1)通知违规者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图书馆的电子公告栏等处通报批评。

(2)违规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图书馆对违规者及违规行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图书馆网站公布违规者姓名、所在单位、所犯违规行为的事实。

(2)如因违规行为严重,导致资源被封禁,依照被封禁资源的购买价格,结合封禁持续时间,估算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要求违规者作出赔偿。

(3)如发现多次违规,屡教不改者,永久取消其使用图书馆的权限,包括禁止入馆、禁止借书、禁止使用电子资源等,并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4)因违规使用电子资源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6.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帐号及计算机(服务器),个人网络帐号仅限本人使用;如出现帐号被盗、计算机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的电子资源违规使用行为,由网络帐号所有者承担相应责任。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技术部举报,电话0851--27586072。